2012年7月17日 星期二

錫安教會靈修系列:栽在溪水旁 120717




啟示錄 十二章十七節︰
「龍向婦人發怒,去與他其餘的兒女爭戰,這兒女就是那守神誡命,為耶穌作見證的。那時龍就站在海邊的沙上。」

0717栽在感言

想起一句經文
「羅 馬 書 8:5
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,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。」
有人體貼肉體,
選擇用盡方法--借錢,
用120%的資源單單滿足自己的不需要.
我們要守神誡命,
免得自己奢華過甚,
我們要體貼聖靈的事,
行在神的旨意,計劃中,
彩燕要用心回應神給我的呼召!
盡力跟隨神的腳步,
盡心、盡性、
努力愛主,我們的神!!
成為神的用人,感染更多人!加油!!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